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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出台规章规范取缔非法社会组织工作

2025-02-20 09:25 来源:新华社 作者:高蕾 责任编辑:张亮

新华社北京2月19日电(记者高蕾)记者19日从民政部获悉,民政部近日出台《取缔非法社会组织办法》,针对执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从制度层面提出改进措施。办法自5月1日起施行。

据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民政部持续加大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力度。2024年,各级民政部门依法处置非法社会组织1066个,进一步强化了“露头就打”的高压态势。但近年来,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面临的形势日趋复杂,出现了一些新情况。例如,非法社会组织活动更加隐蔽,发现难、取证难;许多非法社会组织被取缔后,换个“马甲”继续开展活动;各地执法程序不统一,有的繁琐、复杂,有的简单、随意。这些都对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的制度依据提出了新要求。

据了解,此前相关规章的名称为《取缔非法民间组织暂行办法》,新规章调整为《取缔非法社会组织办法》,表述更为准确。

此外,办法明确,根据社会组织管理政策法规调整情况,将具有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进行活动,社会团体筹备期间开展筹备以外活动,被撤销登记、吊销登记证书后继续以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进行活动等三类情形的组织作为打击整治对象。

办法进一步厘清责任分工。针对地域间、部门间、层级间分工不够明确问题,办法确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登记管理机关负责取缔工作的基本原则,增加提级管辖规定。

办法还完善执法措施。在坚持严厉打击整治基本原则的同时,对于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不大的非法社会组织,经劝诫、教育后主动及时解散的,可以不再作出取缔决定,为劝散等执法方式留下实施空间。

在规范执法程序、强化执法协作等方面,办法也进行了更明确的规定。

这位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民政部将加强业务培训,帮助民政执法人员精准把握法条要义,同时跟进掌握实施情况,及时校准偏差,确保办法各项规定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关键词:非法社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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