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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津冀市场监管部门提醒消费者:关注维权时限,警惕代诉陷阱

2025-03-07 13:09 来源:新华社 作者:栗雅婷 责任编辑:张亮

新华社天津3月6日电(记者栗雅婷)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京津冀三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联合发布消费提示,提醒消费者及时了解维权渠道,关注维权时限,警惕代诉陷阱,依法保护合法权益。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消费提示,在消费过程中,难免会遇到各种纠纷,为了有效维护自身权益,消费者应了解自行和解、人民调解、向有关部门投诉、仲裁、诉讼五种维权渠道,合理选择最便捷、最有效的方式。

消费者还应注意维权时限。发生消费纠纷时,消费者要尽早保存证据依法进行维权,在权益受损3年内向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提出投诉。消费者购买商品依法享有维修、更换、退货的权利,“三包”有效期限自消费者收到商品之日起计算,需要经营者另行安装的商品,“三包”有效期限自商品安装完成之日起计算。

三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示,消费纠纷发生后,消费者应通过正规渠道反映维权诉求。部分机构常以“专业维权”“十倍赔偿”为噱头,诱导消费者委托其代理进行投诉,期间极易发生泄露身份证、银行卡等敏感信息用于非法牟利,或者后期以材料费、疏通关系等名义层层加价,利用消费者焦虑心理骗取钱财等情况,导致消费者维权受到二次伤害。

三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醒,消费者务必拒绝要求预付代理费、签署“风险协议”的机构,警惕声称“内部有关系”“百分百胜诉”的虚假承诺,避免落入职业非法代诉机构的陷阱。

此外,消费者在进行投诉时,务必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具体投诉诉求以及准确的消费者权益争议事实,以便有关部门及时调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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