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联合部署加强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编制工作
近日,民政部、自然资源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通知》提出,编制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要重点围绕不断健全三级养老服务网络,推动优化养老服务布局安排,引导养老服务设施向需求集中区域配置,有效提升养老服务设施利用效能,充足预留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发展空间,促进养老服务扩容提质,实现服务供给与需求更加协调适配,为广大老年群体获得专业养老服务提供有力支持。
《通知》要求,省级民政部门、自然资源部门加强对市县规划的指导和监督工作,可研究制定省级规划编制导则或指引,具备条件的地区可结合本地实际编制规划,人口老龄化程度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的地区宜优先开展规划编制工作;明确规划编制涉及的流程安排和相关工作要求;强调规划要作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重点,与医疗卫生、教育、公园绿地、综合交通等规划有效衔接,涉及空间用地需求的内容及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
另外,两部门还编制《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编制技术指南(试行)》,聚焦进一步提升养老服务设施布局科学性、合理性和精准性,有效提高养老服务设施土地利用效率,提出原则性、导向性规划编制要求,适用于指导地市级、县级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编制工作,并可供省级规划编制工作参照。
《技术指南》指出,本轮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编制期至2035年,近期着眼至2030年;明确区位、交通、环境、设施等选址布局要求,针对保留类、新建类、改建类、扩建类等不同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类型作出要求,强调老年人口密度较高的地区应作为养老服务设施的重点配置区域,养老服务设施单体规模应集约紧凑,设计上宜为未来扩建或增加养老服务床位预留空间,鼓励通过复合功能用地方式设立养老服务设施,养老服务设施不宜与工矿用地、交通运输用地等混合设置,且不宜安排在地下层、半地下层和夹层。
《技术指南》强调要统筹考虑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设施供需情况等要求,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式,提出分阶段发展目标,要结合未来5~15年人口老龄化趋势,以及近远期老年人口规模,重点分析失能老年人数量增长形势,宜按照全体老年人中有一定比例的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规模预测所需养老服务设施数量,为实现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预留充足的设施建设发展空间。
《通知》要求,各地民政部门、自然资源部门要增强责任意识和协同观念,在规划编制和审查过程中密切配合、加强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各地民政部门应按照有关规定成为同级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成员单位,并会同自然资源部门对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实施情况开展动态监测评估,加强与规划和土地政策衔接,为合理配置养老服务设施提供支撑。
责任编辑:张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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